
2026年9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2026年第6号公告,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牛乳蛋白》(GB 31668-2026)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标准修改单。新发布标准以防风险、保健康、促发展为导向,涵盖食品产品、添加剂规范、特殊膳食、生产规范、检验检测、毒理评价等多个领域,从源头、生产到检测全链条细化食品安全管控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宫国强表示,这批新标准既为监管执法提供了“硬标尺”,也为企业合规生产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污染物源头管控:三项控制规范填补制度空白
本次发布中最具制度创新意义的内容,是三项食品污染物控制规范类标准的制定。《食品中丙烯酰胺污染控制规范》(GB 31665-2026)、《食品中铅污染控制规范》(GB 31666-2026)、《镀锡薄钢板罐装食品中锡污染控制规范》(GB 31667-2026) 均为首次制定,属于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基础性强制标准。
(一)丙烯酰胺:直击高温加工食品的“伴随产物”
丙烯酰胺是食品中天冬酰胺与还原糖在高温和低水分活度下发生美拉德反应的副产物,常见于油炸薯条、烘焙咖啡等高温加工食品中。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王君介绍,新制定的《食品中丙烯酰胺污染控制规范》以全链条风险防控为导向,系统规定了食品加工各环节中控制丙烯酰胺生成的基本要求与管理措施。
标准的核心控制策略从两个环节切入:原料端强调降低原辅料中还原糖、天冬酰胺含量,从源头降低丙烯酰胺生成的物质基础;加工端严格管控马铃薯制品、谷物制品及烘焙咖啡等加工过程中的烘焙/油炸温度及时间参数,杜绝过度烘焙或油炸。标准还建立了资料性附录,以关键参数举例的方式给出可参考的降低丙烯酰胺控制措施。
(二)铅污染控制: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
长期或过量摄入铅会对人体神经系统、心血管及肾脏造成损害,儿童和孕妇等敏感人群的健康风险尤为突出。我国现行标准已规定各类食品中铅含量限量要求,但源头和过程管理此前缺乏系统性规范。
新制定的《食品中铅污染控制规范》填补了这一空白。在原料生产环节,标准要求灌溉用水符合相关标准,严禁使用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或被污染的地表水;生产用地应远离可能带来铅污染的工厂、公路等;易受铅污染的植物源原料不应种植在受过铅污染且尚未修复的土地上。在加工环节,标准明确食品(如皮蛋)生产加工中不得使用铅化合物,食品直接接触面宜尽量减少油墨或涂料的使用,装饰用途的铅釉陶瓷、铅晶质玻璃不得接触食品。
王君指出,该规范与此前制定的铅限量标准形成了衔接闭环,实现从源头到终端产品全过程管控铅污染风险。
(三)锡污染控制:锁定罐装食品的迁移风险
《镀锡薄钢板罐装食品中锡污染控制规范》精准锁定以马口铁包装的各类罐装食品,包括罐头、婴幼儿食品和罐装饮料等。标准针对原料罐材质量、镀锡层保护、焊缝补涂、罐装及生产过程控制、储存运输等关键环节,建立了系统的锡迁移污染控制要求。
具体措施包括:要求对硝酸盐、二氧化硫等腐蚀因子进行监控;通过控制乙酸添加量、真空度、杀菌温度与时间等措施减少溶锡风险;针对高酸性食品(如草莓罐头)和高温杀菌的低酸性食品(如午餐肉罐头)应选择带有覆膜或涂膜的容器;非商业无菌工艺的罐装食品宜在罐装前进行离子风吹扫和杀菌处理。
二、儿童营养安全再升级:适用范围扩展至72月龄
在特殊膳食领域,修订后的 《辅食营养补充品和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26) 成为关注焦点。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方海琴介绍,婴儿满6月龄起,纯母乳喂养已不能完全满足其对能量及营养素的需求。据统计,纯母乳喂养的较大婴儿,30%至50%的能量、97%的铁需要来自辅食,50%以上的锌、钙、维生素B1、B2、B6等微量营养素也由辅食提供。当辅食添加不合理时,易出现贫血及生长迟缓等营养不良问题。
新修订标准的核心变化包括:将学龄前儿童适用年龄由60月龄扩大至72月龄,覆盖了全部学龄前儿童群体;对现行标准中尚无最大值要求的营养素制定了允许最大值,进一步保障食用人群的营养安全性;同时规定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和撒剂的每日份(次)产品应为独立计量小包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黄建表示,该标准的修订旨在为早期儿童提供安全、适宜的营养补充类产品,为国家营养干预项目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首次制定牛乳蛋白标准:让消费者“看得明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乳蛋白》(GB 31668-2026)是我国首次为牛乳蛋白制定的产品标准,适用于食品工业用牛乳蛋白产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陈潇介绍,该标准明确了牛乳蛋白的术语定义:以生牛乳为原料,经脱脂(或直接使用脱脂乳)、分离等工序制得的,含有酪蛋白和乳清蛋白的粉状或液态产品。根据蛋白质含量不同,牛乳蛋白分为浓缩牛乳蛋白和分离牛乳蛋白两类——前者保留了牛乳中酪蛋白与乳清蛋白,同时含有部分乳糖和矿物质,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后者蛋白质含量更高,乳糖含量极低,适合对原料纯度要求高的特殊食品生产。
在标签标识方面,标准要求产品标签必须标示“浓缩牛乳蛋白(浓缩牛奶蛋白)”或“分离牛乳蛋白(分离牛奶蛋白)” ,不允许仅标示模糊的“牛乳蛋白(牛奶蛋白)”。这一规定直接回应了消费者选购牛奶时面对“酪蛋白”“牛乳蛋白”等标识感到困惑的现实问题,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添加剂与检验方法体系同步完善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6) 规定了食品用香料等食品添加剂的感官指标、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及铅、砷等技术指标,增加了商品化产品描述,进一步完善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求。
在检验方法层面,本次发布的11项生物毒素类检验方法标准覆盖黄曲霉毒素、桔青毒素、交链孢毒素、河豚毒素等多种生物毒素的检验方法,且能够满足多毒素同时测定的需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肖晶介绍,新标准填补了多项国内外生物毒素检验方法标准的空白,与现有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密切衔接,构建起 “限量管控+精准检测”的完整体系,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企业合规自检提供技术支撑。
五、产业影响与合规提示
对食品生产企业而言,三项污染物控制规范的实施意味着生产过程管控的实质性升级。以丙烯酰胺控制为例,马铃薯制品、烘焙咖啡等品类的生产企业需要在原料筛选和加工工艺参数两个环节建立更精细的控制体系。罐装食品生产企业则需关注锡迁移风险,针对不同酸度产品选择相应的包装容器和工艺条件。
牛乳蛋白标准的出台,为乳品深加工产品的市场规范化提供了技术依据。浓缩牛乳蛋白和分离牛乳蛋白作为食品工业原料,此前缺乏统一的产品标准和标签规范,新标准的实施将推动乳成分加工有序规范发展。
标准文本和解读材料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查阅下载。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及时对照新标准要求,评估现有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标签标识的合规性,确保在标准实施过渡期内完成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