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发布《关于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拟命名名单的公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国卫老龄发〔2025〕8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5〕325号)要求,经自评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复核等程序,拟命名北京市通州区等100个县(市、区) 为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北京幸福颐养护理院等99个机构为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公示期内,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
一、政策依据:三年创建周期的第二次“大考”
此次公示是《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实施以来的第二次全国性评估命名。
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始于2022年。2024年1月,国家卫健委命名了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单位。2025年7月,国家卫健委修订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明确继续组织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两类主体。
根据工作方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每2年评估一次,每次命名各100个左右(示范机构含中医药特色的示范机构),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此次第二批拟命名名单中示范县(市、区)100个、示范机构99个,与方案设定的“每次命名100个左右”的节奏完全吻合。
二、创建标准:三类主体、五项条件
(一)示范县(市、区)六大维度
示范县(市、区)的创建标准覆盖六个维度:党政重视、部门协同,要求将医养结合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支持、推动有力,落实投融资、用地、审批登记、价格、财税优惠等保障措施;固本强基、优化提升,以医养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等多种模式深化医养结合。
(二)示范机构“硬门槛”
示范机构的创建条件更为具体:
运营年限:运营满5年及以上(以取得资质时间为准)。
入住率: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5%及以上。
服务对象结构: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65%。
服务能力: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适宜的预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期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
在满足上述基础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荐对老年人开展健康和需求综合评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心理干预和培训支持、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机构。
简言之,示范机构评选的导向非常明确:运营成熟、入住率有保障、聚焦失能失智刚需人群、具备全链条服务能力。这四项硬指标从制度上杜绝了“挂名式”示范机构。
三、名单结构:100个县区+99家机构覆盖全国
(一)示范县(市、区)区域分布
100个拟命名示范县(市、区)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区域分布看:
东部地区:北京通州区,上海闵行区、静安区,江苏无锡新吴区、泰州兴化市、苏州吴江区、宿迁宿城区、常州溧阳市,浙江金华磐安县、台州玉环市、宁波北仑区,广东广州越秀区、深圳福田区、佛山南海区等入选。
中部地区:河南南阳西峡县、南阳宛城区、安阳安阳县、周口郸城县、漯河舞阳县、焦作修武县,湖北十堰张湾区、咸宁通山县、宜昌伍家岗区,湖南长沙浏阳市、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株洲渌口区、娄底娄星区等入选。
西部地区:四川成都武侯区、德阳绵竹市、成都金牛区、成都青羊区、攀枝花米易县、乐山峨眉山市、广元剑阁县,重庆渝中区、大渡口区,云南楚雄市、弥勒市、罗平县,贵州贵阳云岩区、凯里市等入选。
从区域分布看,示范县(市、区)评选兼顾了东中西部均衡。东部地区聚焦服务品质提升,中西部地区侧重服务可及性扩展,体现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政策导向。
(二)示范机构类型多元
99家拟命名示范机构的类型涵盖了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立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多种主体。
公立医疗机构转型或延伸是主力。江苏省有10家机构入选,包括无锡百禾护理院、南通阳光护理院、苏州市怡养护理院、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一麟医养结合养老院等。四川省有成都市成华区中医医院、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成都青城山医院5家入选。
中医药特色机构在名单中占有相当比例,包括成都市成华区中医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安宁市中医医院、镇巴县中医院、西宁市中医院等,体现了工作方案中“含中医药特色的示范机构”的明确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有入选,如长春市朝阳区红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护院,体现了医养结合服务向基层延伸的政策导向。
社会力量同样占据一席之地,包括大家健养友谊(北京)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康颐养老有限公司、青鸟颐居(晋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呼应了工作方案中“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创建目标。
四、评审流程:四道关卡层层筛选
第二批示范项目的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流程。
第一关:自评申报。 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和机构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向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申报。各省在申报阶段即开展初审筛选——以四川为例,经县(市、区)和机构自评申报、市级初审、省级审核等程序,最终拟推荐7个县(市、区) 和5家机构。
第二关:省级推荐。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择优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
第三关:专家评审与现场抽查复核。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专家组,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抽查复核等方式,对推荐单位开展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意见。评估验收阶段为2026年4月至7月。
第四关:公示命名。 评估验收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2026年9月17日至9月23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
五、动态管理:示范称号不是“终身制”
根据工作方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负面事件、违法案件或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执行不力等情况,将及时按程序取消示范称号,且3年内不得申请。
这一“退出机制”的设置,意味着示范称号并非“一评了之”的荣誉牌匾,而是需要持续保持高水准服务的责任标签。动态管理机制的存在,从制度上避免了“重创建、轻维护”的形式主义倾向。
六、政策意义与展望
从2022年启动创建到2024年第一批命名,从2025年方案修订到2026年第二批拟命名公示——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已走过四年多的制度化探索历程。
此次公示的100个示范县(市、区)和99家示范机构,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涵盖公立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养老机构等多元主体。它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在“医”与“养”的深度融合上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在深度老龄化背景下,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的意义不仅在于树立标杆,更在于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地将医养结合从“有”做到“优”。当示范县(市、区)的党政协同机制、示范机构的标准化服务流程逐步向周边地区辐射,医养结合服务的“盆景”才能连成“风景”。
根据工作方案,到2030年将完成全部创建任务,预计届时累计命名示范县(市、区)约400个、示范机构约400家。随着示范网络的持续扩大,“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制度保障将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