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全文解读,养老机构医疗配套落地细则

2026-07-20

2025年7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国卫老龄发〔2025〕8号)。这是继2022年启动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之后,国家层面对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又一次系统部署


2024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命名了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单位。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充分调动了各地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成为协同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在此基础上,2025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25〕29号),决定开展为期3年的医养结合促进行动。到2027年底,实现医养结合政策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供给有效增加,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本文基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及官方解读、五部门《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系统梳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的工作目标、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工作流程及养老机构医疗配套落地细则。


一、政策背景:从“示范创建”到“促进行动”的制度演进

我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始于2022年。当年,经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国卫老龄发〔2022〕14号)。2024年1月命名第一批示范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地方、机构及专家等意见,修订完善形成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


2025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在示范项目基础上进一步部署医养结合促进行动,要求到2027年底,结合当地人口老龄化程度,推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直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基本实现医养结合服务县域全覆盖


这标志着我国医养结合工作从“示范引领”阶段迈入“全面覆盖”阶段。


二、创建目标:2030年完成示范创建工作

根据《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创建目标是: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扩大和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顺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时间安排: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每2年评估一次,每次命名100个左右(示范机构含中医药特色的示范机构),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2025年继续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


三、创建范围:两类主体可申报

(一)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鼓励各地条件成熟、工作基础好的县、县级市、市辖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依法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示范机构每2年评估一次,每次命名100个左右(含中医药特色的示范机构)


四、创建标准:六方面要求与“五好”条件

(一)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方案明确了示范县(市、区)的六大方面创建标准

1. 党政重视,部门协同。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养结合政策文件,制定本级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坚持公益性原则,将医养结合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部署。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形成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2. 政策支持,推动有力。 落实医养结合投融资、用地、审批登记、价格、财税优惠等公益性运行保障政策措施。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可按规定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等管理措施。制定出台人员培养培训、信息化等相关支持性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通过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

3. 固本强基,优化提升。 以医养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等多种模式依法依规深化医养结合。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优势和作用。支持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管理。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推进农村地区医养结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4. 严格管理,强化监督。 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制度规范,建立与医养结合服务相配套的管理体系。

5. 完善支撑,加强保障。
6. 群众认可,评价良好


(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基础条件:

  • 运营满5年及以上(以取得资质时间为准)

  • 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5%及以上

  • 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65%

优先推荐条件:
方案明确,优先推荐具备以下条件的机构:

  • 对老年人开展健康和需求综合评估

  • 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

  • 对老年疾病开展早期干预

  • 开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

  • 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提供心理干预、培训和支持

  • 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好”要求:满足环境设施好、人员队伍好、内部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服务效果好的“五好”要求

服务能力要求: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适宜的预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期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


五、工作流程:五步走完成创建

方案明确了示范项目创建的五步工作流程:

第一步:自评申报。 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和机构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后向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申报

第二步:省级推荐。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第三步:评估验收。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推荐单位进行评估验收

第四步:公示命名。 评估验收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

第五步:动态管理。 对已命名的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复核


六、养老机构医疗配套落地细则

(一)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

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对养老机构医疗配套作出了系统性部署:

县域全覆盖目标:到2027年底,结合当地人口老龄化程度,推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直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基本实现医养结合服务县域全覆盖


机构功能拓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方式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根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需要,依法依规赋予相应处方权


内设医疗机构设置标准:100张及以上养老床位须设置医务室或诊所,500张及以上养老床位可申请设置护理院或门诊部,所有内设医疗机构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完成执业登记,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质。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二)医联体内医养协作

方案明确,支持将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纳入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管理,实现医联体内转诊、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用药、养老等服务衔接。到2027年底,符合条件且具备意愿的医养结合机构原则上均纳入紧密型医联体


(三)人才队伍建设

扩大专业人才培养规模: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5〕1号),引导和支持本地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医养照护与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到2027年底,全国累计新增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布点不少于30个


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开展老年医学人才、医养结合人才、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长期照护人才等能力提升培训,对医养结合从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到2027年底,基本完成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全覆盖。鼓励医养结合机构配备营养指导员,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


(四)服务规范标准体系

2026年,国家层面密集发布了一系列医养结合服务标准:

7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包括《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服务标准》(WS/T 876-2026)、《医养结合健康教育服务标准》、《老年人认知障碍预防干预技术标准》、《老年人失能预防服务标准》、《社区老年人跌倒预防控制技术标准》、《医疗机构老年综合评估技术操作标准》、《老年医学特色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服务标准》 首次统一了医养结合服务的基本要求,将服务场景明确划分为机构、居家、社区三类。标准规定医疗机构应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提供规范化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配套老年友善的环境、设施、设备、文化和服务标准。

团体标准: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发布T/CAWAORG 049-2026《医疗机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规范》、T/CAWAORG 052-2026《养老机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规范》等六项团体标准,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七、政策意义:应对老龄化的制度基石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及配套政策的出台,具有深远的政策意义:

第一,构建了“示范引领、全面覆盖”的制度框架。 从2022年的示范创建起步,到2025年版方案的修订完善,再到五部门联合部署的三年促进行动,形成了“以示范带全局、以促进行动补短板”的递进式政策体系。

第二,明确了“医养结合”的量化标准。 示范机构运营满5年、入住率65%以上、失能失智老人占比超65%等硬性指标,为各地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可量化、可评估的标尺。

第三,打通了养老机构医疗配套的制度通道。 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实行备案管理、纳入紧密型医联体、赋予相应处方权等制度安排,从源头上解决了养老机构“有养无医”的痛点。

第四,建立了“全链条”服务规范。 从预防期保健到临终期安宁疗护,从健康教育到长期照护,覆盖老年人健康养老全周期的服务标准体系正在加速成型。


八、结语

从2022年示范项目启动到2024年第一批示范单位命名,从2025年版工作方案修订到五部门联合部署三年促进行动,再到2026年7项老年健康行业标准的发布——我国医养结合工作正在经历从“示范引领”到“全面覆盖”、从“制度探索”到“标准定型”的深刻转变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以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为核心抓手,明确了每2年评估一次、每次命名100个左右、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的清晰路径。五部门联合部署的医养结合促进行动,则进一步提出了 “2027年底每个县至少1家机构直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 的硬目标


随着示范项目的深入推进和配套标准的持续完善,“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美好愿景,正在一步步从蓝图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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