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药食同源产品:定义、国家标准名单及应用指南

2026-01-01

“秋冬喝枸杞泡水养生”“煲汤加黄芪补气”“失眠喝酸枣仁茶”……这些融入日常饮食的养生习惯,背后都离不开“药食同源”的理念。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推进和国民养生意识的提升,药食同源产品已从传统药膳走进寻常百姓家,成为大健康产业的核心增长点。但很多人对“药食同源产品”的认知存在误区,不清楚其科学定义,也不了解哪些产品是经过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本文将全面解析:什么是药食同源产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标准名单有哪些?日常应用需要注意什么?

一、核心解析:什么是药食同源产品?


药食同源产品,核心是指“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这类物质兼具食品的营养属性和药品的调理功效,是中医药“治未病”智慧的重要载体。简单来说,就是既可以像普通食物一样日常食用、补充营养,又在传统中医理论和现代研究中被证实具有一定药用价值,能够调理身体机能的天然物质。


1. 药食同源产品的三大核心特征

- 双重属性兼具:同时具备食品和药品的核心属性。作为食品,它安全无毒、口感适宜,可长期适量食用,能为人体提供基础营养;作为“药品”,它遵循中医药理论,具有明确的调理方向,如补气、养血、祛湿、安神等,可辅助改善身体亚健康状态。

- 传统应用为基:需在我国具有悠久的食用历史,经过长期实践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且相关应用记载见于传统中医药典籍或民间实践总结,并非现代人工合成或新型研发物质。

- 国家权威认定:必须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纳入官方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才属于合法合规的药食同源产品,其生产、销售和食用均有明确的标准依据。


2. 药食同源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

很多人容易将药食同源产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淆,其实三者在核心定位、使用场景和安全要求上有明显差异:

- 与普通食品的区别:普通食品的核心作用是补充营养、满足口腹之欲,不具备明确的调理或治疗功效;而药食同源产品在营养基础上,额外具备中医理论支撑的调理功能,且其生产标准和原料要求更严格,需符合中药材相关规范。

- 与药品的区别:药品的核心目的是治疗疾病,具有明确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和疗程要求,部分药品存在一定毒副作用,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食同源产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能,不可替代药品,且安全性更高,无严格的疗程限制,可作为日常饮食的一部分长期适量食用。


3. 药食同源产品的发展历程

我国药食同源的理念源远流长,早在《黄帝内经》中就有“食养尽之”的记载,将饮食调理作为养生防病的核心手段。但现代意义上的药食同源产品标准化管理始于21世纪:2002年,原卫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的原料管理的通知》,首次明确了87种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名单,为药食同源产业发展奠定了法规基础;此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产业发展和科研进展,陆续新增多批次物质纳入目录,截至2025年,官方公布的药食同源物质已达106种,形成了完善的标准化体系。


政策的持续完善推动了药食同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药食同源产业市场规模已突破千亿元,产品形态从传统的中药材原料,拓展为功能性食品、养生茶饮、药膳预制菜、破壁饮片等多元化形态,广泛应用于食品、餐饮、康养等多个领域。


二、权威清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药食同源标准名单


截至2025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四批次“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累计纳入106种物质。以下是完整的官方标准名单,按发布批次分类整理,方便大家查询参考:


1. 2002年第一批(87种)——奠定基础框架

2002年原卫生部发布《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的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第51号),首次明确87种药食同源物质,涵盖日常常见的食材和传统养生食材,是目录的核心基础: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2. 2019年第二批(6种)——拓展应用范围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新增6种药食同源物质,进一步丰富了目录的覆盖范围:


当归、山柰、西红花(在香辛料和调味品中又称“藏红花”)、草果、姜黄、荜茇


3. 2023年第三批(9种)——聚焦养生需求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23年第9号),新增9种具有明确养生功效的物质,契合大众对精准养生的需求:


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


4. 2024年第四批(4种)——补充传统品类

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24年第4号),新增4种传统常用中药材为药食同源物质,完善了目录的品类结构:


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


温馨提示:以上名单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官方标准目录,是药食同源产品生产、销售和食用的合法依据。未纳入本目录的中药材,不可作为普通食品日常食用,否则可能存在安全风险。


三、实用指南:药食同源产品的日常应用与注意事项


药食同源产品虽安全温和,但并非“多多益善”,需结合自身体质和需求科学食用。以下是日常应用的核心注意事项,帮助大家避开误区、合理养生:


1. 遵循“辨证施食”原则,匹配个人体质

药食同源产品的调理功效具有针对性,需结合中医体质辨证食用。例如:气虚体质(易疲劳、气短)适合食用黄芪、党参、山药等补气食材;阴虚体质(口干舌燥、盗汗)适合食用麦冬、天冬、百合等滋阴食材;湿气重体质(身体沉重、舌苔厚腻)适合食用茯苓、薏苡仁、荷叶等祛湿食材。若盲目食用,可能适得其反,如体质偏热者过量食用肉桂、干姜等温热食材,可能引发上火。


2. 控制食用剂量,避免过量摄入

药食同源产品虽安全,但过量食用仍可能引发不适。例如:过量食用酸枣仁可能导致嗜睡、头晕;过量食用金银花可能损伤脾胃功能;过量食用枸杞可能引发腹胀、上火。建议遵循“适量、长期”的原则,参考传统食用习惯或产品说明控制剂量,避免短期大量摄入。


3. 特殊人群需谨慎,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

- 孕妇、哺乳期女性:部分药食同源产品(如当归、桃仁)具有活血作用,可能影响胎儿或婴儿健康,需严格遵医嘱食用;

- 婴幼儿:消化系统尚未发育完善,应避免食用成分复杂的药食同源产品,如需食用(如山药、莲子),需加工成易消化的形态并控制剂量;

- 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患者需避免食用蜂蜜、罗汉果等含糖量高的产品;高血压、高血脂患者需控制肉桂、花椒等温热调味食材的摄入,建议咨询医生后制定食用方案;

- 过敏体质者:对部分药食同源产品(如坚果类、海产品类)可能存在过敏风险,首次食用需少量尝试,观察有无过敏反应。


4. 辨别产品真伪,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随着药食同源产业的发展,市场上出现部分假冒伪劣产品,如以次充好的枸杞、硫磺熏制的山药等。建议选择正规药店、超市或官方授权电商平台购买,查看产品包装上的“药食同源”标识、配料表、生产日期及产地信息,避免购买三无产品。


5. 不可替代药品,疾病治疗需遵医嘱

药食同源产品的核心作用是“调理养生”,而非“治疗疾病”。若患有明确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关节炎等),不可依赖药食同源产品替代药物治疗,需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规范治疗,药食同源产品可作为辅助调理手段。


四、产业展望:药食同源产品的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药食同源产业市场规模已突破千亿元,全产业链估值超过2万亿元,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在政策支持、科技赋能和消费升级的多重驱动下,未来药食同源产品将向三个方向发展:一是产品形态多元化,除传统药膳、茶饮外,将进一步拓展出功能性零食、预制菜、口服液等便捷化产品,适配现代快节奏生活;二是科技含量提升,通过超临界流体萃取、微生物发酵等先进技术,提高有效成分提取率,开发高附加值产品;三是应用场景跨界融合,与餐饮、文旅、康养等产业深度结合,形成“药食同源+药膳餐厅”“药食同源+康养旅游”等新业态,进一步拓展产业边界。


结语:科学食用药食同源,让养生融入日常

药食同源产品是传统中医药智慧与现代健康需求的完美契合,它将养生理念融入日常饮食,让“治未病”变得简单可行。了解药食同源产品的科学定义,掌握官方标准名单,结合自身体质合理食用,才能真正发挥其调理价值。


记住,养生的核心是“适度、对症”,而非盲目跟风。选择官方认可的药食同源产品,遵循科学的食用方法,才能在享受美食的同时,收获健康。如果身边有朋友对药食同源产品感兴趣,不妨把这份指南分享给他们,一起开启科学养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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